来信内容
姓  名:
孙**
信件编码:
A4E7
来信时间:
2016-06-23 14:12:2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违规收取天然气初装费,可视对讲费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要反应的是锦逸国际城楼盘,交房时违规收取天然气初装费2880元,可视对讲系统费740元。 2002年8月,省财政厅经省政府同意下发了《关于制止收取天然气初装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综[2002]61号),明确规定“凡涉及天然气初装费问题的,一律按陕政发[2002]25号通知规定执行,应立即停止收费。各执收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收取天然气初装费。”示范区发改局已于2013年9月下发了《关于杨凌示范区天然气有限公司违规收费问题的通知》,如购买商品房是在全省实施商品房“一价清”政策之前,则应按照商品房销售合同相关条款缴费。以上文件对天然气安装、可视对讲系统费等项目和标准做了明确规定。 希望领导重视群众的呼声,能为老百姓解决现实问题。我们期待你的回复,我们更期待政府的行动。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6-08-26 00:00:00
回复单位:
发展改革局
回复内容:

经查,该小区已退费,请联系该小区物业办理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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