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参加“我与祖国共奋进” 互联网企业党员团员专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杨陵区网信办,区内重点互联网企业,各网站: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充分发挥互联网企业党员团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现就组织参加“我与祖国共奋进”互联网企业党员团员专题实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8月—11月

二、活动安排

(一)线下活动

互联网企业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团员岗位建功,在网络强国建设事业中发挥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活动目的在于推动广大党员团员抓住信息化的历史机遇,在构建风清气正网络空间、尽快在核心技术上有所突破、保障网络安全、促进互联网企业健康发展、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建功立业。

(二)线上微视频征集

面向互联网企业开展微视频征集,积极参加专题实践活动。入选优秀作品将在央视网等主要视频网站、“网信党建”等微信公众号转发和展示。

1.作品题材。选题可参考以下角度:这里有党员,咱们支部有力量,无奋斗不青春,网络守护者,“码农”的自白,甩掉“卡脖子”的手,深夜食堂,“网红”的背后,快递“小哥”的温暖,我为扶贫出把力,志愿服务点亮青春,数说新时代......

2.作品要求。参加活动的作品应是针对本次活动的原创微视频,作者拥有完整版权。作品在展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作品的最终呈现以活动官网展示为准。主办方及承办单位拥有作品的使用权,可以用于推广、展播,并承诺不用于商业目的。

三、活动要求

(一)杨陵区网信办要积极组织动员属地互联网企业参与专题实践活动,并通过微视频展示其精神面貌和先进事迹,按照活动要求选送微视频不少于2条。

(二)中国农科新闻网、杨凌视线等区内网站要紧密围绕专题实践活动,动员组织党员团员坚定理想信念,立足岗位职责,勇于砥砺奋斗,按照活动要求分别选送微视频不少于2条。

(三)区内各互联网企业要积极参与专题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团员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按照活动要求积极选送微视频作品。

(四)各单位选送微视频作品要求时长3-5分钟,大小限500M以内,分辨率为16:9(1920*1080),声音为立体声。视频格式:MPG、MPEG、AVI、MP4、3GP、RM、RMVB、MOV、FLV、ASF。画面不带水印或LOGO,可上字幕。

(五)各单位选送视频作品请于9月12日前报至示范区党工委网信办。


邮箱:yanglingwangxinban@163.com

联系人:常起辉 联系电话:87030806

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网信办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