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中明确的示范区新时代发展定位以及省“两会”确定的新年度目标,更好地发挥标准在提升示范区产品、服务质量方面的引领作用,增强地方标准有效供给,健全完善示范区地方标准体系。现根据《陕西省设区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年度工作计划,面向辖区公开征集2019年度杨凌示范区地方标准计划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能够满足示范区特殊要求的,又需要在示范区范围内统一的,可以申报杨凌示范区地方标准:
(一)辖区特色工业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运和使用过程中的技术、安全、卫生要求;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示范区重点发展或控制的产品及优势产品质量要求。
(二)现代农业领域的基础设施,粮油作物、特色果蔬种植、加工和流通,有机生产,安全农产品认证、溯源等方面的技术规程、规范。
(三)土地流转、托管,果树修剪,病虫草害防治,农业保险,职业农民培训等具有杨凌特色、可广泛复制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方面的技术规程、规范以及家庭农场、田园农庄、专业合作社建设评价规范。
(四)杨凌特色小吃、陕菜制做技术规程、规范。
(五)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业的技术规程、规范。
(六)其它已通过验收、试点成熟,可推广应用的管理经验、工作模式转化的各类技术和管理标准。
(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可制定地方标准的。
二、申报要求
(一)示范区各有关部门、辖区各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均可组织申报。
(二)申报项目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充分发挥产学研用等各方力量,认真分析论证标准研制需求,突出重点,做好标准的规划。
(三)有相关科研项目、政策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予以重点倾斜。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包括:杨凌示范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函、杨凌示范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杨凌示范区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可另附拟制定的杨凌示范区地方标准草案。
(二)示范区质监局将对申报项目适时组织立项论证并报省市场监管局审批后下达2019年示范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立项计划可在示范区管委会、示范区质监局门户网站上查询。
(三)请于2019年3月30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加盖意见后报送示范区质监局标准化科,逾期不予受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1586151618@qq.com。
联系人:屈金科 电话:029-87035330
报送地址:杨凌示范区东新路2号(方圆大厦北端)2层205室(示范区质监局标准化科)
杨凌示范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