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陕价综发〔2009〕98号)有关规定,决定召开“杨凌示范区城区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听证参加人已按程序产生确定,听证会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8年8月31日上午9点30分,在示范区政务大厦501会议室召开。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一)调整天然气配气价格及终端销售价格
居民配气价格由现行0.49元/立方米调整为0.514元/立方米,居民用气第一档销售价格由现行1.98元/立方米调整为2.06元/立方米,居民用气第二档和第三档价格分别为第一档价格的1.2倍和1.5倍。
非居民配气价格由现行0.754元/立方米调整为0.704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由现行2.30元/立方米调整为2.25元/立方米,下调0.05元/立方米。
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在居民用气第一档销售价格基础上加0.02元/立方米。
(二)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1.建立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当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时,终端用户销售价格可相应同向调整。天然气终端用户销售价格由购气价格和配气价格组成。
2.多气源供气时,购气价格按不同气源购气价格加权平均确定。
终端用户销售价格=购气价格+配气价格
联动调整额=(计算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现行平均单位购气价格)÷(1-供销差率)
联动调整后的终端销售价格=现行终端销售价格+联动调整额
3.今后燃气企业配气价格无变化,仅疏导上游门站和中游管道运输价格调整影响,无需召开价格听证会,按照价格联动传导机制同步予以实施。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1. 消费者
王海波 李世平 侯 利 李静侠 苏芬妮
程秀玲 李科儒 杜展国 赵志高 将建立
2. 经 营 者 韩军 杨凌示范区天然气有限公司经理
企业用户 张叶 陕西嘉禾药业有限公司
3. 人大代表
景文社 杨陵区人大财经委主任
4.政协委员
陈凯峰 政协杨陵区委委员
5.政府部门
刘 珂 示范区法制办
刘兵涛 示范区城管局
张瑜清 示范区财政局
周 浩 区物价局
6.专家学者
齐小军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部长、高级审计师
杨立社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管学院教授
四、听证会旁听人员
徐 颖 张伟玲 徐鑫
五、听证人
李 兵 示范区发改局副局长
张晓娟 示范区物价管理所副所长
党苗苗 杨陵区物价检查所所长
六、新闻媒体
杨凌电视台 农业科技报社
特此公告。
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