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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城区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公告(二)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陕价综发〔2009〕98号)有关规定,决定召开“杨凌示范区城区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听证参加人已按程序产生确定,听证会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8年8月31日上午9点30分,在示范区政务大厦501会议室召开。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一)调整天然气配气价格及终端销售价格

居民配气价格由现行0.49元/立方米调整为0.514元/立方米,居民用气第一档销售价格由现行1.98元/立方米调整为2.06元/立方米,居民用气第二档和第三档价格分别为第一档价格的1.2倍和1.5倍。

非居民配气价格由现行0.754元/立方米调整为0.704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由现行2.30元/立方米调整为2.25元/立方米,下调0.05元/立方米。

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在居民用气第一档销售价格基础上加0.02元/立方米。

(二)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1.建立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当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时,终端用户销售价格可相应同向调整。天然气终端用户销售价格由购气价格和配气价格组成。

2.多气源供气时,购气价格按不同气源购气价格加权平均确定。

终端用户销售价格=购气价格+配气价格

  联动调整额=(计算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现行平均单位购气价格)÷(1-供销差率)

联动调整后的终端销售价格=现行终端销售价格+联动调整额

3.今后燃气企业配气价格无变化,仅疏导上游门站和中游管道运输价格调整影响,无需召开价格听证会,按照价格联动传导机制同步予以实施。

、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1. 消费者

王海波  李世平    李静侠  苏芬妮

程秀玲  李科儒  杜展国  赵志高  将建立

  2.    韩军 杨凌示范区天然气有限公司经理

企业用户 张叶  陕西嘉禾药业有限公司

  3. 人大代表

  景文社 杨陵区人大财经委主任

  4政协委员

  陈凯峰 政协杨陵区委委员

  5政府部门

      示范区法制办

  刘兵涛  示范区城管局

  张瑜清  示范区财政局

      区物价局

  6专家学者

  齐小军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部长高级审计师

杨立社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管学院教授

听证会旁听人员

 张伟玲  徐鑫

五、听证人

     示范区发改局副局长

  张晓娟 示范区物价管理所副所

  党苗苗 杨陵区物价检查所所长

新闻媒体

杨凌电视台  农业科技报社

  特此公告。

  

            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