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我委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会同各市区、省级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报,促进完善项目前期手续,加强与国家发改委沟通衔接,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截至6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我省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65.18亿元,比去年全年增加23.14亿元。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47.01亿元;农村扶贫公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等“三农”建设59.18亿元;民航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0.92亿元;国家产业转型升级、高技术产业化、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专项等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4.81亿元;卫生、教育等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建设39.39亿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生态文明建设等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13.51亿元;其他0.36亿元。
目前,我委将全部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分解转发。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5号令)、《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实施综合监管暂行办法》(发改稽察[2017]1955号)等文件要求,我委将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对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计划下达、计划实施全过程在线监督,并做好下一年度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报、审核及下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