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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津陕对口协作资金项目的公示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津陕对口协作项目的通知》(陕发改区域〔2018〕13号)文件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天津市合作交流办对汉中、安康、商洛三市发展改革委申报的项目进行了考察和审核。现对拟列入2018年津陕对口协作资金的项目(具体项目见附表)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对拟选项目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

  联系电话:(029)63913092

 

  附件:2018年津陕对口协作资金项目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