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
杨陵区发改局,各有关企业:
按照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征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陕发改高技〔2017〕1305号)要求,为加快推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争取中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支持,现面向全省征集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建设项目,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拟申请项目必须满足《“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陕西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等相关政策规划要求。
二、请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技术、创意文化等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组织项目申报。
三、拟申报的新建、在建项目,备案(核准)、城市规划、土地、环保、节能评估等建设手续必须齐备,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银行贷款额不低于5000万元,并已签署执行了银行贷款合同。
四、拟申报的储备项目,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计划开工时间不晚于2018年6月30日。
五、申报单位应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信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六、各项目申报单位需编写达到可研深度的项目建设方案,并填写《项目汇总表》(见附件)。
七、新建、在建项目于9月30日前,储备项目于11月30日之前,经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核汇总后,一式两份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李博
电 话:029-87032682
邮 箱:sfqfgj@126.com
附件:项目汇总表
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