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你局《关于报送杨凌大剧院(文化综合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杨管建函〔2017〕123号)收悉。为增强示范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丰富示范区职工文化生活,根据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班子会议2017年第3期、第20期纪要精神,同意建设杨凌大剧院(文化综合体)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杨凌大剧院(文化综合体)项目。
二、建设单位: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4.67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万㎡,主要建设大剧院12330㎡,档案馆4650㎡,图书馆7200㎡,规划馆3280㎡,工人文化宫4520㎡,会议中心1930㎡,配套建设附属设施及地下停车场。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5亿元,资金来源为采用PPP模式筹集社会资本解决。
请据此抓紧办理项目前期手续,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