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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杨凌大剧院(文化综合体)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你局《关于报送杨凌大剧院(文化综合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管建函2017123号)收悉。为增强示范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丰富示范区职工文化生活,根据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班子会议2017年第3、第20期纪要精神,同意建设杨凌大剧院(文化综合体)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杨凌大剧院(文化综合体)项目。

二、建设单位: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4.67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万㎡,主要建设大剧院12330㎡,档案馆4650,图书馆7200,规划馆3280,工人文化宫4520会议中心1930㎡,配套建设附属设施及地下停车场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5亿元,资金来源为采用PPP模式筹集社会资本解决

请据此抓紧办理项目前期手续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20175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