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新华水务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杨凌供水净水厂二期项目备案变更的报告》(杨新字〔2016〕24号)收悉。我局于2016年以杨管发改发〔2016〕59号文件对你公司“杨凌供水净水厂二期项目”进行了备案。现因项目设计方案调整,新增应急加药间、高效澄清池、送水泵房及综合楼改造等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调整为6521万元。其余内容按原备案文件杨管发改发〔2016〕59号执行。
经审查,符合《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和陕发改发〔2008〕1631号文件的规定,同意备案变更,文件有效期二年,自备案确认之日起计算。
请据此办理环评、能评、水资源论证等相关手续,在办理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前开展节能评估并报我局评审。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