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出租车管理办公室:
《关于我区出租车运价调整的申请报告》收悉。为维护我区城区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省对出租汽车运价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政府定价规定程序,在对出租汽车运营成本调查、成本监审和召开价格听证会基础上,经示范区党工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第九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我区城区出租车运价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起步价。由现行起步价2公里4.5元(含每乘次0.5元燃气附加费)调整为2公里5元(不再收取燃气附加费)。
2、单位运价。2公里至5公里单位运价,由现行1.2元/公里调整为1.7元/公里。
3、空驶补贴费。单程载客超5公里,超出部分每公里加收单位运价50%的空驶费。
4、夜间计费。夜间计费方式不变,即22时至次日6时,夜间起步价调整为2公里6元,单位运价加收0.3元。
5、等时计费。根据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或行驶途中由于交通拥堵、红灯等原因造成的车辆0速度状态下的等候,计价器按照等候时间累计满5分钟加收1公里运价,不足5分钟的不计费。由于承运人原因如车辆抛锚、肇事等原因造成的停车等候,不收取等候费。
6、细化计费单位。计价器按每0.5公里跳表一次,费用结算据实收取。
本通知自2015年6月20日起执行。杨管发改发〔2010〕14号文同时废止。出租运价调整后,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全行业的管理,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要改善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做好价格公示工作,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