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物价局、教育局,杨凌示范区发改局、科教局,韩城市物价局、教育局,神木县、府谷县物价局、教育局:
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事业,推进民办教育收费市场化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明确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收费管理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828号),现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明确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收费管理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828号)
陕西省物价局 陕西省教育厅
2015年1月29日
各设区市物价局、教育局,杨凌示范区发改局、科教局,韩城市物价局、教育局,神木县、府谷县物价局、教育局:
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事业,推进民办教育收费市场化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明确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收费管理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828号),现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明确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收费管理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828号)
陕西省物价局 陕西省教育厅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