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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陵派出所接处警和户籍大厅业务用房迁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分局:

杨陵公字〔2015〕3号文收悉。按照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安排,杨陵派出所需进行整体搬迁安置。为进一步发挥杨陵派出所全省一级派出所作用,依据《杨凌示范区2015年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计划》,经研究,现就杨陵派出所接处警和户籍大厅业务用房迁建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

拟在杨陵区委党校旧址院内建设杨陵派出所接处警和户籍大厅业务用房。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杨陵派出所接处警和户籍大厅业务用房996平方米,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主要用于杨陵派出所日常接处警大厅、户籍大厅、信息采集室、民警值班备勤室、民警餐厅和民警培训室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74万元,资金来源为示范区财政投资。

四、建设期

2015年。

请据此办理规划、土地、环保、节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手续,并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报我局审批。

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