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建设规划局(建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作风,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对1999年颁布实施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进行了修订,并以发改投资〔2014〕2674号文印发了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为抓好贯彻落实,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67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严格按照执行。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674号)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