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天然气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杨凌示范区工业园区调压站项目核准的请示》(杨气司发〔2014〕2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现将项目核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做好天然气市场供应,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依据省发改委《关于杨凌示范区二期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审批有关事宜的复函》(陕发改油气函〔2014〕767号),同意由你单位建设工业园区调压站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杨凌示范区孟杨路以北、新桥北路以东、金叶烘干项目西侧。
三、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杨凌二期天然气利用工程配套项目,分为工艺装置区和辅助区,新建业务及辅助用房,购置调压装置1套及计量、加臭等配套设备,进站压力为1.0Mpa,出站压力为0.4 Mpa,采用二级调压,处理能力为20000Nm3/h。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900万元。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核准依据文件: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关于杨凌二期天然气调压计量站项目预选址的意见》(杨管建函〔2012〕176号),省住建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610000201400024号);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关于杨凌工业园区天然气门站项目建设用地的预审意见》(杨管国土预审字〔2012〕15号);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杨凌示范区天然气有限公司二期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环保预审意见的函》;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六、建设期限:2年。
七、核准文件有效期:自核准之日起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项目相关建设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201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