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征集杨凌示范区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通知

杨陵区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各重点项目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4年杨凌示范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和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工作,保证项目持续快速推进,根据管委会领导安排,国庆节后管委会领导将召开项目衔接会。现就示范区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

1、示范区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分续建、新开工和争取开工项目三类。续建项目指2013年已开工但未完工,2014年需续建的项目;新建项目指立项、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基本就绪,建设资金基本落实,2014年能够开工建设的项目;争取开工项目指2014年内能完成可研报告、项目选址和初步设计等工作,经争取后有可能年内开工建设的项目。

2、申报列入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基本建设项目计划的项目,应投资主体明确。重点建设项目分为产业发展、社会事业与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和房地产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分为社会事业与民生工程、基础设施项目。

3、申报项目要按照“产业项目讲标杆、事业项目讲功能、基础项目讲带动”的原则,重点围绕示范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围绕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重点工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

二、具体要求

(一)重点建设项目。

1项目总投资应达到一定的规模。其中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与民生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产业发展、房地产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

2、各申报项目按照附表要求详细填写,包括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建设内容,2014年计划开工日期,资金筹措以及资金落实、到位情况等。

(二)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

1、项目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政府投资或国有企业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

2、各申报单位要按照项目实施的轻重缓急、资金需求及来源进行申报。需报上级部门审批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或省级补助项目,要积极研究中省支持政策,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并与上级相关部门做好衔接工作。

三、征集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掌握情况,提出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和基本建设项目计划,认真填报,于10月9日前将申报项目的正式文件(包括电子版)报送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联系人:田文志 87036801

张悦艳 87032682

邮箱地址:419204578@qq.combxs0443@sina.com

 附件:1、杨凌示范区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

      2、杨凌示范区2014年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