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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组织推荐重点节能技术的通知

各设市区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经济发展局、韩城市经济发展局,有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推荐国家重点节能技术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3﹞1311号)转发你们,请各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组织辖区内有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积极申报,遴选符合条件的重点节能技术,按照要求填写重点节能技术推荐表和汇总表(详见附件)。原则上每个市(区)推荐的重点节能技术不超过5项,推荐材料于2013年7月25日前(含电子版,需刻制光盘)上报我委环资处。

  联系人:王少勋   张晓娟
  电  话:029-87291647    029-87036129
  传  真:029-87291097
  邮  箱:sxfgwhzc@126.com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推荐国家重点节能技术的通知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1tz/t20110520_ 413155.htm)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