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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凌高新小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杨凌高新小学:

根据《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陕价行发〔2005〕148号)有关规定,考虑你校办学实际情况,结合成本监审结论,经研究,现就你校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杨凌高新小学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700元。

二、学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在校生仍执行原学费标准。学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三、请你校积极主动做好学生家长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办理收费证变更手续,认真执行《陕西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政策,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的检查。

四、上述收费标准自2012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

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 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2012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