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公安局:
根据陕发改投资〔2012〕437号文件,为进一步支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现将省发改委下达2012年政法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387万元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建设,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中办厅字〔2011〕4号文件、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政法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发改投资〔2011〕206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陕办发〔2011〕18号等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禁超规模、超标准建设,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二、国家发改委将对我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展专项稽察和督促检查等工作,省发改委也将会同省加强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投资保障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在本次计划下达两月内,对已安排的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尤其是对于至今未开工的项目,要采取措施尽快开工建设。如国家稽察和省上检查时仍未开工,省上将根据陕办发〔2011〕18号文件精神,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暂停建设单位所处行业、所在市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或资金安排等措施进行处理。请你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附:2012年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