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4日至2019年1月24日,党工委第二巡察组对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4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巡察整改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落实主动性。4月9日,党工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进行了动员部署,把巡察整改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建章立制、推动重点工作完成紧密结合,创新工作思路,主动担当作为,扎实开展好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按照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党组书记全面负责整改工作,每位党组成员牵头推进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成效。局党组根据党工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先后召开党组会、专题会、民主生活会,研究讨论具体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逐条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要求,将整改责任压紧压实。强调要通过抓整改,切实解决发展改革改局在抓党建、促业务方面存在的短板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提出的‘五个扎实’要求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制定《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2019年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批示要求,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站位和政治素养,共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学习14次。认真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提出的“五个扎实”要求,制定《示范区“三个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出台《示范区推进“三个经济”十条措施》《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积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全力追赶超越。
(2)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修改完善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印发了《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2019年理论学习计划的通知》(杨管发改发〔2019〕14号),结合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制定局党组2019年学习计划,党组中心组学习采取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方式进行,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为保证学习时间,党组(中心组)学习经常性地安排在下午下班后进行。今年共组织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14次。
(3)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计划性、规划性有所欠缺,存在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 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修正案、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中省有关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列入到了理论学习计划,并按期组织学习。突出学习教育和业务工作相融合,结合发展改革局工作业务设置主题党日活动主题,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营商环境调研、扫黑除恶宣传、缅怀先烈清明祭扫等活动,提升“两学一做”效果。
(4)关于“党员干部对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学习不扎实、不系统,学习理解‘碎片化’现象严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充分组织党员干部利用各种方式进行学习,所有党员干部全部下载并利用“学习强国APP”“陕西先锋”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学习,有的同志学习积分已达到4513分,不定期在发展改革局业务微信群发布中、省有关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及时学习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加强学习的系统化,制定了发展改革局政治理论学习分月计划,并按期组织相关学习。
(5)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制度建设不完善,部分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知之甚少” 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了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的学习和执行力度。4月29日,组织召开意识形态研判会,研究解决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并形成长效机制。明确了专人担任网络评论员,今年以来,转载、评论有关舆论信息137条,充分发挥了舆论正确的引导作用。
2.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6)关于“党组谋大局、抓决策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制定了《发展改革局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试行)》《发展改革局会议制度(试行)》,完善了党组会议制度,确定局党组会议是主要研究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会议,全年已召开党组会议9次,切实发挥了党组领导核心作用。
(7)关于“对贯彻追赶超越要求,发展‘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研究不够,提出的实施方案与杨凌实际结合不紧密”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立足杨凌发展实际,将原有的实施方案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和完善,经党工委委员会审议,于2019年4月份制定出台了《关于推动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杨发〔2019〕11号)和《关于支持“三个经济”发展的十条措施(2019-2021)》(杨管发〔2019〕3号)。杨凌成为全省第一个出台实施意见的地市。
(8)关于“2016年党工委管委会针对示范区第三产业发展滞后的问题,安排发改局提出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但该意见至今未出台”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全面梳理示范区第三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同时结合杨凌实际,研究提出了《示范区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待充分征求并吸收各责任部门意见后,拟于近期报管委会常务会予以审议。
(9)关于“利用省部共建优势主动争取上级支持不积极。2016年、2017年未主动去部委汇报工作争取支持”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2019年发挥省部共建体制优势赴国家发改委对接有关工作计划安排》,加大赴省进京工作力度,今年以来,赴省发改委对接汇报工作数十次,赴北京对接汇报工作4次,充分发挥了示范区省部共建的体制优势。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省部共建有关问题,积极争取中省政策和资金等方面支持。今年以来,共争取中、省各类资金2.89亿元,有力地助推示范区实现高质量发展。
(10)关于“2017年在推进“铁腕治霾”工作中,能耗总量和煤炭消减指标没有完成”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今年以来,将能耗总量和煤炭消减指标任务列入2019年示范区“双控”目标任务并下达至各责任单位,联合有关部门对能耗进行月度监控,拟于近期组织对全区重点耗能企业进行节能、统计等方面培训,力保上半年和全年完成全省“双控”目标任务。5月24日,积极做好迎接省“双控”考核组的督导调研工作,并就全区能耗工作进行了详细的梳理;6月4日,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示范区能耗工作座谈会,研究本年度双控工作薄弱环节,查找问题,提出对策;6月9日,赴华电公司进行调研,详细了解煤炭消减和降低能耗总量相关工作,并提出了有关要求。
(11)关于“2017年11月,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在全省排名下滑到第九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抓项目,促投资。发挥重点建设项目支撑作用,研究制定2019年重点项目计划,确定重点项目180个,年度计划投资123.3亿元。强化项目调度,对重点建设项目“盘点过堂”“平茬齐过”,查找梳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5月22日,陪同管委会主要领导调研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并现场办公,推进项目建设。6月6日,组织召开招商引资暨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会,着力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项目建设进度。抓产业,促生产。聚焦示范区“231”产业发展方向,以大力发展八大产业为抓手,统筹谋划产业布局,着力推动农产品加工贸易示范园、综合物流园、智慧农业示范园等专业园区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部门牵头抓总职能,协调有关单位全面推进示范区三产深度融合发展。
(12)关于“2016年至2018年示范区生产总值均未完成年初确定的内控指标”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经济运行分析预警,完成一季度、1-5月份示范区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梳理当前各项指标完成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弱项查漏补缺,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意见,并向党工委委员会议做了专题汇报。对接有关单位,对示范区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认真梳理并分析。6月3日组织召开“2019年上半年稳投资工作座谈会”,对下一步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做进一步部署和安排。同时,对各部门所承担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做进一步分解,并发出提醒函。
(13)关于“将示范区物价、粮食工作管理职责全盘委托杨陵区相关部门承担”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明确局机构改革后的物价、粮食工作职责,将物价、粮食工作管理职责纳入相关科室,明确负责同志。加强对杨陵区粮食工作指导工作,就加强粮食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和座谈讨论,拓思路、提建议,积极做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
3.统筹协调参谋作用发挥不够。
(14)关于“落实‘3631’方略,结合杨凌实际统筹协调解决陇海铁路以北片区入区企业配套的用电、用气、用热及永丰嘉苑等居民小区集中供暖、出租车用气等事关产业发展和民生需求的深层次问题思考不够、措施不力”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多次对接华电杨凌热电公司,并将调研结果转相关部门处理。同时,针对全区依然存在采暖季用气难、部分企业生产用热难等事关产业发展和民生需求问题,紧抓问题导向。5月份,对天然气第二气源建设开展一次调研督导,紧密对接省发改委,上报示范区天然气需求表,积极推进示范区天然气保供工作。
(15)关于“项目策划重短期轻长远、重产业轻民生,且项目策划质量不高问题突出”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研究制定了《示范区2019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和《示范区2019年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计划》,于5月29日组织学习《政府投资条例》,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配合项目单位推进项目落地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结合示范区发展实际和中省政策导向,广泛征集重大前期项目,反复对接、修改,经管委会分管领导同意,提出了《杨凌示范区2019年项目前期费补助计划(草案)》,待管委会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推进落实。
(16)关于“在如何履行国家使命、推动干旱半干旱地区现代农业发展的项目策划方面缺乏战略思维”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履行好国家使命,提出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扩大开放、品牌引领、深化改革等方面实现“五个突破”的新任务,实施“十大行动计划”任务,确定62个重大战略项目,进行策划谋划和推进建设。加快组建杨凌产业发展研究院,赴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考察调研,学习先进经验。适时组织召开产业发展研究座谈会,聚集智力资源,强化顶层设计。
(17)关于“2016年至2018年示范区安排项目前期策划费1500万元,发改局实际策划项目45个,共支出945万元,策划的45个项目中仅有5个民生类项目,40个产业类项目对示范区经济发展拉动作用不明显、贡献率不凸显”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加大社会民生领域项目策划力度,兼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领域。2019年项目前期费补助计划拟补助示范区有关部门(单位)项目23个,其中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民生项目共12个,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项目占总安排项目总比达52%,进一步发挥项目对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5月31日,组织召开了2018年前期费补助项目专家评审会,邀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家组,对2018年确定的14个前期费补助项目进行了审查验收,验收通过率100%。
(18)关于“为党工委管委会日常科学决策提供经济运行分析,研判、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紧盯宏观经济走势,按季度开展经济运行分析,组织研判经济发展趋势,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和措施,供党工委管委会科学决策。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监测预警工作,每月对工业、投资等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及时预警和报告,并提出工作建议。
(二)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
4. 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9)关于“未建立党组议事规则,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流于形式,且党组会议记录不完善”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发改局党组有关制度,修订印发了《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暨会议制度(试行)》,明确了党组研究事项内容、议事规则、决策执行等具体规定。严格执行党组决策制度,对属于党组会议应审定事项坚持会议集中讨论,落实专人,规范党组会议记录,督促决策事项落实。
(20)关于“会议制度不严肃,目前单位的党组会、局务会、班子会、领导碰头会、工作例会的会议职责不明确,会议决策事项随意化突出”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重新修订印发了《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会议制度》等,明确了发展改革局会议类别,细化了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工作例会、专题会议的职责和具体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会议制度,坚持会前确定会议议题,不同事项上不同会议研究审定,不断规范集体决策行为。
(21)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2016年11月25日研究的2016年第二批项目前期费补助、2018年1月29日研究的2018年重点项目计划等“三重一大”事项,以局工作会议和局务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直接由党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进行讨论决定”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重新修订的《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会议制度》,对发改局需要领导集体决策的事项进行了细化,按照审议事项重要性和侧重点确定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工作例会、专题会议四种会议方式,分别确定会议审议事项、参会人员范围和具体议事规则。
(2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2016年、2017年共召开支委会5次,2018年党组主要负责人未讲党课”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充实党建工作力量,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至少按月召开1次支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领导干部每半年至少讲1次党课,今年以来,共召开支委会会议5次,党员大会2次,领导讲党课1次。
(23)关于“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上批评和自我批评辣味不足,用工作意见代替批评意见,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开一次高质量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局党组认真制定2018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提早筹备,班子和班子成员扎实开展了政治理论学习和研讨,广泛征求了意见建议,班子成员之间普遍开展了谈心谈话,结合党工委巡察指出的不足,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入进行了思想剖析,为班子民主生活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奠定了坚实基础,2018年班子民主生活会总体达到预期效果。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要求,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组织召开了年度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不足,开门见山开展批评,开诚布公地进行了相互批评,真正触及灵魂,做到辣味足。
5.党的建设工作薄弱。
(24)关于“局党组书记兼任局党支部书记,对党建工作不重视,未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对党组和党支部的职责认识模糊,定位不清”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参加示范区党工委组织的党组书记、支部书记专题培训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党组和党支部职责、定位,系统学习了党建业务,掌握了党建工作方法,不断提升了抓党建工作的能力水平。
(25)关于“党组书记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未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发展改革局党组进一步加强对全面工作的领导,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制定了示范区发展改革局2019年党建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和时限要求,狠抓党建任务落实。
(26)关于“2016年以来,安排非党人员负责党建工作”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部门工作人员实际,优化调整了人员分工,落实了党建工作人员,非党同志不再协助开展党建具体事务。
(27)关于“抓党建工作形式单一,除集体学习外,未组织开展其他形式的党建工作”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支部组织生活,开展内容丰富的党建活动。上半年组织开展烈士陵园扫墓、观看电影《周恩来回延安》《音乐家》等党建活动6次;6月份组织廉政党课教育1次,强化了全体党员党性教育,激发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
6.调查研究和项目资金监管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8)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部门、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存在形式主义,对重大难点、热点问题调研不够。对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难点、热点问题调研不够,未形成高质量、前瞻性调研报告”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抢抓新一轮补短板政策机遇,发展改革局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启动杨凌示范区北方城市冬季供暖试点城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研究,组织编制实施方案。深入民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印发《示范区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结合杨凌实际,制定《示范区“三个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和《示范区推进“三个经济”十条措施》。针对示范区采暖季用气难、部分企业生产用热难等民生需求问题,深入供暖供气生产企业和用户进行调研,制定解决方案并积极协调推进。针对服务业发展短板,调研提出《关于支持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调研,深入现场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9)关于“指导杨陵区及示范区相关部门策划申报项目存在官僚主义,业务指导不实不细”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强化政策解读,邀请西安交通大学杨秀云教授,围绕“三个经济”发展进行系统讲解,启发项目谋划灵感。根据中省项目申报要求和编报指南,及时召开业务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手把手指导部门、企业进行项目策划、包装和申报工作。今年以来,发改口项目策划和资金争取取得重要进展,累计获得约2.89亿元的中省资金支持,比去年同期大幅增加,受到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表扬。近期,发改局拟组织杨陵区政府、示范区相关单位项目工作人员赴汉中市考察学习,开拓思路做好项目策划谋划工作。
(30)关于“对项目和专项资金重审批,轻验收监管,对政府投资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长期未进行综合验收。对2015年设立的国际交流合作专项资金监管不力,该资金三年累计列支5000万元、共支持36个项目,其中2015年支持的节水灌溉示范基地项目、2016年支持的中—哈现代农业创新园、中澳国际农业合作园项目3个项目至今未实施完成”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对企业备案项目实行备案证书管理,无纸化办理。认真组织学习《政府投资条例》,严格按照《示范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积极主动配合相关单位修改完善《示范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一步将配合行政审批局做好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有关工作。2015年支持的节水灌溉示范基地项目、2016年支持的中—哈现代农业创新园、中澳国际农业合作园项目3个项目我局已专门下发通知督促项目单位抓紧组织实施,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争取早日建成投用。
7. 工作作风不实不细。
(31)关于“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统计和项目工作重视不够,未落实项目办专职工作人员”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统计局不再与发展改革局合署办公,已实现独立办公。近期,已提出加强项目工作力量的建议方案,正在与组织部、编办进行对接,增强项目工作力量,落实项目办专职工作人员。
(32)关于“对示范区项目前期策划补助缺乏系统安排,补助资金下达时效性不强。2016年项目前期策划费补助了16个项目,其中8个项目第一批70%的补助费在当年12月份下达,2017年和2018年分别补助的14个和15个项目的第一批70%的补助费,均在当年9月份下达”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发挥项目前期费使用效益,研究提出了《示范区2019年项目前期费补助计划(草案)》,已于5月初报至管委会办公室,待管委会常务会研究审定后实施。我局将按照审定后的项目前期费补助计划,及时下达补助资金计划,提高工作实效。同时,5月31日组织召开了2018年前期费补助项目专家评审会,对2018年14个前期项目材料进行了评估验收,正在开展剩余30%补助资金拨付有关工作。
(33)关于“投资项目计划管理不完善,关于泰陵开发项目前期研究论证不足,在与用地规划、城乡规划等专项规划衔接不到位的情况下,就直接列入新建项目计划,导致项目无法推进”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在2019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编制过程中,我们坚持编制原则,反复与项目单位以及有关部门对接讨论,争取项目计划真实、准确。目前,示范区2019年重点项目暨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已印发实施。加大项目建设协调力度,积极协调审批部门和条件保障部门对项目建设予以保障,加快完善前期手续办理,切实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开工率。截止5月底,180个重点建设项目(28个前期项目)共完成投资37.5亿元,同比增长2.2%,完成全年计划的25.6%。其中70个续建项目63个复工,复工率90%,共完成投资28.4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34.7%。
(三)纪律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8.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34)关于“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以业务工作安排代替‘一岗双责’落实,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提醒谈话不够,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措施在全局得到贯彻落实。认真推进“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和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违规收送礼金问题,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形成每季度对分管领域负责同志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的制度,尽早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将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5)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力,对项目审批、资金争取、资金拨付、项目验收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要环节缺乏强有力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约束监督机制未形成”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完善发改局“三重一大”民主科学依法决策制度,明确项目资金申报、专项资金安排等事项通过局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组织学习《政府投资条例》,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方向以及项目决策、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具体规定,增强法治思维,规范行政行为。重新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和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剖析风险点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防控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对重大项目决策、审批,重大项目资金申报争取、投资计划下达落实等信息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分管业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形成集体研究、一级抓一级、全方位监督的防控机制。
(36)关于“未结合部门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行业警示教育”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各同志岗位,开展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警示教育学习,将教育学习效果和工作实际有机紧密结合,抓住教育关键点,增强、提高教育的针对性。
9. 纪律规矩意识不强。
(37)关于“纪律教育学习宣传不经常,对党内法规学习不系统、不全面,2015年至2018年仅组织学习党内法规10次,纪律规矩意识树得不牢”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纪律规矩教育,围绕纪律意识淡薄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自觉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教育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对照党章党规办事。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切实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等党内相关法规、条例列入局党组2019年学习计划,按计划组织学习。
(38)关于“党组成员工作主动担当不够,存在向党组主要负责人推诿等苗头性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明确各党组成员职责分工,强化担当意识,夯实工作责任,自己能协调解决的立即协调解决。扎实开展“讲政治 敢担当 改作风”专题教育,认真组织召开了2018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将敢于担当作为重要整改内容予以坚决整改。建立责任追究制,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39)关于“党组成员好人主义思想普遍存在,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要求不严,对同志的工作失误无原则地容忍,请销假和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对迟到早退现象视而不见,请销假情况未纳入日常考核”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推进新一轮机构改革,实行科室运行管理,明确了各科室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完善了《示范区发改局请(销)假和考勤制度》《示范区发改局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等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制度落实,加大责任追究和督促考核力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三、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推动发改工作上水平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和示范区的决策部署,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发展能力水平。严格落实中、省和示范区关于党的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各项部署要求,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坚持以上率下、从严管理,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二)全面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无以规矩,不成方圆”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深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按照党工委主要领导要求学做“靠谱”的人指示精神,在强化落实力及执行力上下功夫,坚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工作要求,并坚决抓好制度贯彻落实的督查工作。
(三)全面提升发改工作水平。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整改成效促进发改工作上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党工委、管委会的决策部署,突出抓好重点项目建设、能源消耗总量、固定资产投资等重点工作,着力打造示范区升级版,为切实推动实现示范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87036928 邮箱:853654853@qq.com
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