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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 工作补助专项计划草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神木市、府谷县发展改革局: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制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省2021年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是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请高度重视,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第45号令)、《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发改地区规〔2020〕1133号)等有关规定,认真梳理本地区的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合理计算2021年度投资需求。

二、支持方向

(一)支持领域:对陕西、对西部地区有全局性重要影响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民生、生态环境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主要包括: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若干举措》提出的重大项目;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以及西部大开发重点规划提出要开展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陕西省推进国家战略相关重大项目以及跨区域合作重大项目。

(二)资金安排范围: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规划研究和工程实施方案研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三)不支持的范畴:工程设计、施工准备等方面;已经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的项目;重复申报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单位的项目;其他不符合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谋划大项目新项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聚焦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大事项,围绕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汉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切实谋划一批对陕西、对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全局性影响的大项目、新项目,全力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宁缺毋滥,力避“小而散”。

(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压茬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项目的支持,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加强谋划一批重大项目。

(三)全面落实项目单位和监管单位“两个责任”。在申报投资计划时,应明确项目单位、项目责任人和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监管责任人,并随投资计划正式申报文件一并报送我委。

四、时间要求

请各地发展改革部门抓紧开展相关工作,于11月26日(星期四)前向我委报送本地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的投资需求,填报投资计划申报表(见附件1),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及时更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内容,将本市申报项目推送至我委区域经济处。

请做好本地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有关评估,并在报送文件中注明“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符合我市(区、县)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联系人:马晓明

电 话:87038491

附件:1.附件1: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xlsx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中央预算内与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_000032.pdf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