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召开调整自来水价格听证会的第二次公告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及《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陕西省定价目录》有关规定,示范区发改局决定召开调整示范区居民用水价格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员已通过自愿报名、推荐和聘请等方式产生,听证会各项工作已按听证程序规定准备就绪。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
拟定于2023年4月26日上午10时,在政务大厦五楼501会议室召开。
二、听证方案要点
终端水价由基本水价、污水处理费、水资源税三部分构成,具体如下:
(一)居民用水
居民用水价格实行阶梯水价,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1:2:3的比例调整,居民用水水资源税及污水处理费保持不变,分别为0.30元/立方米和0.95元/立方米。
居民第一级阶梯户年用水量为0-144立方米(含144立方米,较上次维持不变),终端水价由现行的3.53元/立方米拟调整为4.00元/立方米;第二级阶梯户年用水量为144立方米-207立方米(含207立方米),终端水价由现行的4.53元/立方米拟调整为6.75元/立方米;第三级阶梯户年用水量为207立方米及以上,终端水价由现行的7.53元/立方米拟调整为9.50元/立方米。对于家庭人口5人及以上的家庭,每户每增加1人,每年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分别增加31立方米,由供水企业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村)委会提供的实际居住证明,直接认定其阶梯水量和水价。
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居委会、养老院等)终端水价按居民第一阶梯水价执行,不执行阶梯水价。
(二)非居民用水
非居民用水的水资源税及污水处理费保持不变,分别为0.72元/立方米和1.4元/立方米。终端水价拟调整为6.60元/立方米。
(三)特种行业用水
特种行业用水的水资源税及代征的污水处理费不变,分别为3元/立方米和1.4元/立方米。终端水价由现行的12.68元/立方米拟调整为15.68元/立方米。
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水资源税和污水处理费不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
示范区自来水价格调整表(单位:元/m3)
用户 类别 | 基本水价 | 水资源税(费) | 污水处理费 | 终端水价 | ||||||
现行价 | 调价幅度 | 拟调价 | 现行价 | 调价幅度 | 拟调价 | 现行价 | 现行价 | 调价幅度 | 拟调价 | |
一、居民 | 2.18 | 0.57 | 2.75 | 0.40 | -0.10 | 0.30 | 0.95 | 3.53 | 0.47 | 4.00 |
二、非居民 | 3.38 | 1.10 | 4.48 | 0.72 | - | 0.72 | 1.40 | 5.50 | 1.10 | 6.60 |
三、特行 | 8.28 | 3.00 | 11.28 | 3.00 | - | 3.00 | 1.40 | 12.68 | 3.00 | 15.68 |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
(一)消费者代表
王争辉 松园小区业主代表
崔静静 稷园小区业主代表
刘 瑞 神农小区业主代表
付 欢 恒大城小区业主代表
申忠诚 邰北社区业主代表
(以上五名代表为自愿报名随机抽取产生)
吕 杰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能源管理中心主任
农大景苑小区业主代表
郭旭新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水利工程院副院长
永丰嘉苑小区业主代表
许建周 杨凌诚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沁园春居小区业主代表
李洪福 西安万隆制药有限公司杨凌分公司总经理
锦逸国际城小区业主代表
苏创国 杨凌圣源饮用水有限公司经理
永丰嘉苑小区业主代表
(以上五名代表为示范区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
(二)经营者代表
曹 轩 杨凌新华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 萍 杨凌新华水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三)人大代表
刘 娜 杨陵区人大人代选工委副主任
(四)政协委员
杨龙龙 陕西新三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
(五)利益相关方
李晨旭 杨凌高新第四小学总务干事
符亚青 杨陵区社会福利院院长
(六)政府工作部门
贺 群 示范区水务局局长
张 艳 示范区财政局国库科长
宋党辉 示范区住建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副主任
黄申彬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综合业务科科长
白宗明 示范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七)专家学者
杨立社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李民寿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会计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四、听证会新闻媒体单位
张仕博 示范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五、旁听代表
郑妮妮 杨凌沁园春天小区业主代表
高 帆 杨凌沁园春居小区业主代表
特此公告
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