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推进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新增
清洁取暖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
示范区清洁取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杨陵区清洁取暖办,各新增项目实施单位:
按照《杨凌示范区新增清洁取暖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关于申报2023年清洁取暖新增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规定,我办组织了2023年清洁取暖新增项目申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项目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2024年度新增清洁取暖试点项目18个,计划总投资10920万元,本次按照计划总投资额的40%比例下达中央资金4368.03万元,示范区杨陵区两级财政共需配套资金2032.06万元(其中示范区需配套资金192.39万元,杨陵区需配套资金1839.67万元),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资金4520万元,计划完成改造面积129.95万平方米。
二、各新增项目牵头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新增试点项目按期建成投用。
三、各新增项目牵头单位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专项资金要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四、各新增项目牵头单位要加强跟踪调度,及时向我办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配合做好项目监督检查工作,主动接受项目督查、审计。
附件:1.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建设信息表
2.清洁取暖改造项目资金信息表
3.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建设信息表
4.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资金信息表
杨凌示范区推进冬季清洁取暖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