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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鸣放防空警报的公告

来源: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3-09-13 08: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经管委会同意,定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10时整鸣放防空警报。

一、警报鸣放时间:2023年9月18日上午10时整。

二、警报鸣放范围:城区全部范围。

三、警报鸣放类型: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空袭警报:急促短音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四、警报鸣放要求:警报鸣放期间,请广大市民群众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