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发明人:
根据《陕西省向国外申请专利补助办法(试行)》(陕知发〔2019〕38号)第九条规定,自2019年8月12日起原《陕西省专利创造资助办法(试行)》(陕知发〔2015〕76号)予以废止。请各有关单位、发明人于2019年9月12日前将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12日期间授权未资助的专利资助申请资料上报示范区知识产权局。另请2018年期间被陕西省知识产权局授予“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单位”称号及通过第三方认证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企业”的有关单位上报贯标资助申请资料。
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视为放弃接受资助。
联系人:汪璇 联系电话:029-87032268
办公地址:杨凌示范区神农路中段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401室
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局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