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韩城市物价局,神木县、府谷县物价局,各扩权县(市)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系统上下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发改政研〔2015〕2214号)精神,进一步强化物价系统合力,推动系统上下联动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完成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价格工作任务,现就建立健全全省物价系统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顺应形势、明确目标,上下联动做好价格工作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为指导,牢固树立和深入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开拓创新、主动作为,完善机制、激发活力,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快形成上下联动、有机衔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系统工作格局,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为省委、省政府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物价系统上下联动,不断调整价格工作理念、政策、方法,充分调动全省各级物价部门积极性,更好地统筹系统内资源,形成系统合力,强化相互合作、交流,步调一致,以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为主线,推进重点领域价格市场化改革,逐步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建立健全政府定价制度,加强市场价格调控,强化市场价格监管,着力打通 “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坚决破除“中梗阻”,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价格决策部署的落地生根。
二、健全机制、同频共振,统筹融合物价系统业务党务队伍建设
(一)建立健全价格调控上下联动机制
主要内容:为更好地发挥宏观调控下物价部门的职能作用,系统上下群策群力共同分析、研判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走势,增强价格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强化价格政策预研储备工作。在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状况时,系统上下加强沟通联系,集思广益,充实和完善对策建议。面对突发事件,及时启动价格调控应急预案。
联动方式:(1)价格研判、预警联动。定期召开价格形势分析会。由省局牵头组织专家学者、市县物价部门召开价格形势分析会,密切跟踪经济形势和市场价格动态,及时提出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建议。切实做好通缩、通胀预警工作,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潜在性的价格异常波动问题,实行分级预警响应制度,做好事前预警防范、事中快速反应和事后妥善处理工作。(2)加强价格总水平调控联动。省、市、县物价部门加强新常态下价格运行规律分析,注重价格政策与财政、货币、投资等政策措施的协调配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依法调控、综合调控、精准调控,上下齐心,步调一致,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处于合理区间。(3)充实政策储备。省局及时向市县物价部门通报价格调控政策取向和重点工作,针对新出台的重大价格改革政策加强解读,指导基层物价部门提高价格政策谋划、储备和落实能力。基层物价部门及时报送政策建议,共同做好价格政策预研储备工作。(4)成本调查监审联动。省局根据全省成本调查工作的实际,及时调整优化调查区域和调查点,市县物价部门按时完成数据统计和分析,并及时上报、反馈实际工作情况,做到上下工作互补,数据共享。为风险防控、研究制定价格政策的科学性、透明性和精准补贴提供依据,使成本调查监审真正成为价格决策的基础。(5)价格监测联动。建立健全实时价格监测直报系统、重要工业品价格监测制度和监测质量考核机制,不断完善品种、指标体系和分析预警体系。扎实做好重大节假日价格监测预警,着眼价格监测工作职能高效发挥,全面加强各级价格监测机构自身建设,高标准落实监测报告制度,加强监测信息发布、报送和交流工作。
(二)建立健全重大改革统筹上下联动机制
主要内容:认真落实中省确定的价格改革任务,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相结合,强化对重点领域价格改革的综合协调和协同推进,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价格改革政策落实,加强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形成上下齐抓共推的价格改革新局面。
联动方式:(1)共同谋划设计价格改革方案。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推动价格机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共同研究、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下,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价格机制改革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政府定价制度的进一步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进一步规范的实施措施,充分听取各地意见建议,反映地方和基层诉求。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在价格形成机制上鼓励探索创新、先行先试,成熟一项,总结推广一项。(2)合力推进重点价格改革举措落地。实行省局对各地改革纵向指导工作机制,建立价格改革交流促进会议制度,共同研讨、交流重大价格改革事项,推动重点领域改革顺利开展。各级物价部门加强对价格改革方案的细化实化和任务分解,明确工作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及时反映价格改革方案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确保具体改革措施落地生根。(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简政放权和重大价格改革出台后,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和跟进对业务的指导培训,使下放的权限和出台的价格改革方案,能够接得住,管得好,承接好省、市、县物价部门管理权限交接棒,形成齐抓共管局面。(4)探索重点区域领域价格改革试点。研究建立物价部门对口指导价格试点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关天经济区、西咸新区、西安高新区等综合平台作用,赋予其价格改革试验区的先行先试权,明确具体改革事项,推动实施工作。鼓励支持各级物价部门因地制宜开展各类价格改革试点和探索,加强对价格改革试点经验的总结评估和报告调研,形成可推广的价格工作改革经验,在更大范围进行推广。(5)联合开展价格改革督查评估。针对价格改革工作的特点,细化工作计划,探索建立自上而下的重大价格领域改革工作任务调度督查制度和重大价格领域改革后的评估制度。通过逐级督查、定期督查、以及自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价格改革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落实价格改革举措不走形不变样。(6)强化价格改革政策反馈评估。建立健全系统内重大价格改革政策跟踪落实机制,积极沟通、协调价格改革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地及时反馈政策落实进展,提出价格政策完善意见,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督查评估,为进一步完善价格机制改革提供重要依据。
(三)建立健全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上下联动机制
主要内容:按照“机构健全、法规完善、权责明确、执行有力、科学规范”的要求,强化整体意识,密切协调配合,充分调动各级价格监管机构的积极性,提升战略思维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着力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积极倡导公平竞争,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自上而下,以上率下,层层抓落实,推动价格监管与反垄断工作向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转变。
联动方式:(1)12358价格举报系统联动。省、市、县物价部门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拓展平台应用范围,将价格问题集中突发预案和基础知识库管理纳入物价系统上下联动机制,提高价格监管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发挥平台最大效用,切实打造成为政府服务百姓的窗口,(2)加强监管体系联动。完善物价系统上下联动监管体系,形成工作互补、成果互认的协同监管局面,实现政府“竞争中立”,弱化政府对经济的直接干预,建立健全经济发展由市场和竞争为主导下系统内横向、纵向协同监管合作机制,在信息沟通、工作交流、联合交叉执法、执法能力建设等方面加强系统上下联动。加强对价格执法行为的监督指导和督办,确保各级价格监管机构依法履行市场价格监管职责。(3)加大反价格垄断执法力度。建立健全价格垄断案件线索收集制度,拓展交通运输、通讯、医疗耗材等服务领域的反垄断调查,加大反价格垄断执法力度。适时开展省、市、县物价部门上下联动的协同配合调查,加强信息沟通,预防和制止价格垄断行为,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四)建立健全价格服务上下联动机制
主要内容:提升全系统价格服务水平,进一步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忧、为民服务"的价格服务宗旨,以构建覆盖城乡的价格公共服务体系为重点,不断完善价格服务机制,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加强互联网在价格监测、成本监审、价格认定大数据分析系统中的应用,加强价格政策宣传, 做好正面舆论引导,推动价格服务向纵深推进。
联动方式:(1)大力推进价格信息服务。探索建立“物价大数据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先进理念、技术和资源,改进和提升价格信息采集、研判分析、综合运用的方法与能力,推进价格在线审批、价格监测预警、成本监审、价格认定等信息化工作。(2)加强价格认定服务联动。指导各地价格认定机构认真落实《价格认定规定》,依法开展涉纪、涉税、涉案财物价格认定,为纪检监察、行政、司法活动提供服务支持;积极探索放开价格事中、事后监管中价格公正性认定;做好重大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等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化解价格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3)完善舆论引导。围绕全面深化价格改革、规范政府定价、强化市场价格监管与反垄断执法,系统上下要全面开展宣传,准确阐述价格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应对突发舆情,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建立健全重大价格问题研究上下联动机制
主要内容:紧紧围绕中省决策部署,开展重大价格改革基础性、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研究,破解价格体制机制中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价格改革研究成果向顶层设计和实际操作两个层面延伸,向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领域研究成果转化。
联动方式:(1)联动确定选题。系统上下集中就物价部门如何丰富调控手段、搞好宏观调控;对政府定价项目,如何做到管好管细管到位;对实行市场价的商品和服务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选题开展研究。(2)联动开展研究。联合基层物价部门、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调研,提升价格理论研究水平,充实价格政策工具箱,为价格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有效的政策储备。(3)联动共享成果。建立全系统重大问题研究成果库,促进研究成果资源共享。(4)联动实现转化。挖掘、激发系统内重大研究成果转化潜力,探索创新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多种形式促进成果利用和转化。
(六)建立健全党建带动引领上下联动机制
主要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委对党建工作的部署,深化和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抓党建、带队伍、促发展”的工作理念,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前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措施。
联动方式:(1)协同推进物价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以同步强化理论学习为突破口,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意识,通过视频会议、专家系列报告会等连线市县物价部门,真正做到聚精会神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2)协同开展学习教育。对中央、省委部署的学习教育工作,加强上下衔接、同频共振。(3)协同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建设和谐机关。系统内相互学习、借鉴、推广党建工作科学化经验和做法,争创和谐机关。(4)协同推进法治机关建设。高度重视法治机关建设,联动做好系统“七五”普法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职。(5)协同开展廉政机关建设。联合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通过录像片、培训班、组织研讨交流会等多种形式,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抓手,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七)建立健全队伍建设上下联动机制
主要内容:紧紧围绕价格机制改革中心工作和机关定位转型,大力加强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干部培训、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为高质量履职尽责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联动方式:(1)共同推进机关定位转型。各级物价部门高度重视向服务型机关定位转型,强化创新型思维观念,进一步增强转变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方式、管理作风,加快机关定位转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各自实际,及时跟进,找准定位,同步转型。(2)共同强化物价干部培训。依托现有教育平台,采取面授培训、座谈交流、网上在线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举办系列专家、学者专题讲座,市县物价部门负责人培训班等。积极组织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组织的培训教育活动和高等院校举办的研讨班、培训班。(3)共同促进干部交流。探索建立干部“双向”轮岗交流制度,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促进物价系统融合统筹,增强物价系统凝聚力、战斗力。(4)共同探索构建物价系统组织人事工作交流平台。采取调研、研讨等方法,加强系统人事工作交流,共同提高物价系统干部人事工作水平升级。(5)共同稳定物价机构。在机构改革中,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物价部门协调沟通,强化物价部门职能和机构。
三、探索创新、扎实推进,共同开创系统上下联动新局面
(一)提高认识,凝聚共识
全系统要深刻认识建立上下联动机制的重要意义,从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高度,从推动价格改革进一步深化的高度,增强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工作机制的紧迫感和自觉性,不断调适理念,凝聚共识。
(二)加强领导,双向传导
全系统要高度重视上下联动建设,把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摆到重要突出位置,强化组织领导,主动开展上下对接,注重双向传导,把价格调查研究、信息交流、协商会商和新闻宣传作为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双向传导的重要平台,创新方式、整合资源,努力做到上对下传导和下对上传导的有机结合,形成双向反馈、同振共赢的良性互动局面。
(三)探索创新,狠抓落实
上下联动是物价系统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实现定位转型的具体举措,需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全省各级物价部门都要围绕统筹融合业务党务队伍建设,不断拓展上下联动的工作内容和联动方式,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物价工作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使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成为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实效的有力支撑。
陕西省物价局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