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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符合国家鼓励类目录企业进行年审的通知

杨陵区发展和改革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使企业充分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陕政发 〔2013〕48号)和我局对符合国家鼓励类目录企业年审工作的安排,现对2014年符合国家鼓励类目录企业年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2013年6月以前经省发改委确认,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目录,2013年度已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

二、年审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年审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概况、2013年经营情况、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重、2013年财务报表、适用目录的条款等;

2、陕西省符合国家鼓励类目录企业年审申请表(见附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省发展改革委的确认函复印件;

5、需要补充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时间要求

为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年审分批集中办理,各企业应在3月底之前将年审资料报送至我局。

四、审核办理

我局将组织人员对企业相关情况进行审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出具确认函;需要变更适用条目的,应提供相关资料;企业主营业务不再适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目录的,不予通过年审,税务部门取消其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

未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确认的企业,仍按陕发改产业〔2011〕2362号文件规定的程序申报办理。

附件:陕西省符合国家鼓励类目录企业年审申请表

2014年3月5日

(联系人: 樊 兵 电话:87036801)

附件

陕西省符合国家鼓励类目录企业年审申请表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地    址

 

邮    编

 

企业法人

 

电话/手机

 

联 系 人

 

电话/手机

 

上年总收入

 

所得税所在

税务机关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

 

上年所得税

 

企业主要经营

范围

 

要求确认的主营业务及其在总收入中所占比例

 

要求确认的产

品技术水平

(可附鉴定书、专利书等)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