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发展和改革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使企业充分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陕政发 〔2013〕48号)和我局对符合国家鼓励类目录企业年审工作的安排,现对2014年符合国家鼓励类目录企业年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2013年6月以前经省发改委确认,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目录,2013年度已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
二、年审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年审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概况、2013年经营情况、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重、2013年财务报表、适用目录的条款等;
2、陕西省符合国家鼓励类目录企业年审申请表(见附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省发展改革委的确认函复印件;
5、需要补充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时间要求
为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年审分批集中办理,各企业应在3月底之前将年审资料报送至我局。
四、审核办理
我局将组织人员对企业相关情况进行审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出具确认函;需要变更适用条目的,应提供相关资料;企业主营业务不再适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目录的,不予通过年审,税务部门取消其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
未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确认的企业,仍按陕发改产业〔2011〕2362号文件规定的程序申报办理。
附件:陕西省符合国家鼓励类目录企业年审申请表
2014年3月5日
(联系人: 樊 兵 电话:87036801)
附件
陕西省符合国家鼓励类目录企业年审申请表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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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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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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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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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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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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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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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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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总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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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所在 税务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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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主营业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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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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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经营 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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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确认的主营业务及其在总收入中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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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确认的产 品技术水平 (可附鉴定书、专利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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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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