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限制开发区域(农产品主产区)
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是指具备较好的农业生产条件,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以提供生态产品、服务产品和工业品为其他功能,需要在国土空间开发中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以保持并提高农产品生产能力的区域。
第一节 功能定位与发展方向
农产品主产区的功能定位是: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的重要区域,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区,农村居民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区。
农产品主产区应着力保护耕地,稳定粮食生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着力提高品质和单产,保障农产品供给。发展方向是: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和改造一批引水工程和大中型灌区配套设施,构建功能完备的农田防护林体系,加强小流域治理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推广节水灌溉,发展节水农业,全面推进农业机械化。强化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人工增雨抗旱和防雹减灾作业能力。
——加强土地整理,加快中低产田改造,鼓励农民开展土壤改良,提高耕地质量,建设区域性商品粮生产基地。
——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和品种结构,促进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建成若干特色农产品产业基地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充分发挥杨凌农业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大农业技术投入,加快农业和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
——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储运设施建设,发展粮油、果蔬、畜禽、奶制品、林特产品等深加工业,促进规模化、园区化发展。
——因地制宜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拓展就业渠道,提高农业的经济社会综合效益。
——控制农业资源开发强度,优化开发方式,减少面源污染,发展循环农业,促进农业资源的永续利用。
——以县城为重点推进城镇建设和非农产业发展,完善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引导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向新型社区、中心村适度集中、集约布局。
第二节 区域分布
我省农产品主产区主要包括渭河平原小麦主产区,以及渭北东部粮果区、渭北西部农牧区、洛南特色农业区,总面积31269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5.2%。2010年年末人口867万,占全省的23.2%。(见附表2,附图6、8)
一、渭河平原小麦主产区
该区包括西安市的蓝田县和户县,宝鸡市的凤翔县、岐山县、扶凤县和眉县,咸阳市的武功县、三原县、泾阳县、礼泉县和乾县,渭南市的富平县、蒲城县、大荔县、合阳县、澄城县等16个县,面积17788平方公里。
功能定位:该区域是国家汾渭平原农产品主产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建设国家级优质专用小麦产业基地和玉米生产基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加大技术投入,促进机械化种植和采收,鼓励制种,推广普及优良品种,发展优质强筋、中筋小麦和高蛋白、高淀粉、高赖氨酸的专用玉米,提高粮食品质和商品率。
——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着力发展特色农业,建设“秦川牛”养殖基地、生猪产业基地、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和猕猴桃、苹果、樱桃等特色经济林果生产基地。在大中城市周边积极发展以花卉、园艺、休闲体验等为主的都市农业。
——优化开发方式,发展循环农业,搞好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实现农业生产的无害化和农业资源利用的综合化。
该区包括渭南市白水县和延安市洛川县,面积2780平方公里。
功能定位:全国优质苹果产区、西部农业综合发展示范区。
——大力发展优质苹果,提高生产关键技术,加快主要环节生产机械化技术推广,推行标准化管理,建设绿色果品出口示范基地,加强“陕西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积极发展蔬菜、养殖等特色优势农业,提高集约化和专业化水平,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因地制宜发展机械制造、石油加工,加强蒲白等煤炭开采区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发展食品加工业、红色旅游业和休闲农业。
三、渭北西部农牧区
该区包括宝鸡市陇县、千阳县、麟游县,咸阳市永寿县、淳化县等5县,面积7866平方公里。
功能定位:优质奶畜产品生产基地、优质小麦生产基地、优质苹果和鲜杂果生产基地、中药材生产基地。
——重点发展奶牛、奶山羊等特色畜牧养殖业,积极发展苹果、小麦、玉米、小杂粮等特色优势农业,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提升产业化水平。
——适度开发煤炭、石灰石等资源,科学规划和建设生态型工业园区,有序发展建材、陶瓷、缫丝、中药材等产业,鼓励发展特色手工艺品和以乳制品、肉制品、果蔬制品、粮油加工为重点的食品工业等。
——加强县城和重点镇道路、供排水、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承载能力,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
四、洛南特色农业区
该区包括洛南县全部,面积2835平方公里。
功能定位:全国核桃生产基地,我省重要的生猪生产基地、蚕桑生产基地、烤烟生产基地。
——重点发展核桃、生猪、蚕桑、烤烟四大特色产业,加快产业化步伐,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
——积极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业,重点建设华山南区、仓颉造字遗址、老君山、九龙山等景区,融入“大华山旅游圈”和“秦岭—伏牛山旅游走廊”。
——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采钾长石、钼、黄金等优势矿产资源,按照循环经济的模式进行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
——加强县城和石门镇、卫东镇等重点镇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引导人口集中和产业集聚。
第三节 点状开发的城镇
主要是指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内部分县(区)城关镇、重点镇的镇区,根据城镇化发展需要,实施点上开发、面上保护。(见附表4,附图7)
功能定位:县域人口、经济和公共服务的聚集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平台。
——以县城、重点镇和产业园区为依托,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增强公共服务功能,承接周边农业人口转移。
——重点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农林产品精深加工业,因地制宜发展餐饮、商贸、旅游等服务业。
——科学规划建设县域产业园区,提高集聚能力,按照循环经济模式发展优势资源加工产业和大工业配套型、劳动密集型产业。
——控制开发强度,合理利用土地、水资源,避免过度开发。
第四节 基本农田保护
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本规划的要求进行严格管理,确保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
全省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5227平方公里(5284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7.1%(见附表5)。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耕地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对基本农田按照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
——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原则上不得调整,严格控制各类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省级以上重大建设项目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经合法审批占用的,须补充划入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