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印发《陕西省贯彻落实〈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2-09-20 00:00

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商洛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级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发改规划〔2022〕979号),我委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陕西省贯彻落实<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职责分工,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陕西省贯彻落实《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