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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招标投标办法(试行)》等五个办法的解读

来源: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2-05-17 09:32

近期,我委印发实施《陕西省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招标投标办法(试行)》《陕西省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招标文件备案办法(试行)》《陕西省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合同备案办法(试行)》《陕西省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监管评价办法(试行)》《陕西省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等5个代建制配套管理制度。现就这5个办法的起草背景和过程、总体结构及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21年9月17日,我委印发《陕西省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规范实施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确保操作规程明确具体、便于执行,工作流程规范、有序、顺畅,《办法》印发后,我委即启动配套管理制度的制订工作。在《办法》配套制度文件的起草过程中,我们系统研究了《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政府投资条例》《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调研并参考其他省市代建制相关制度,研究起草了征求意见稿。此后,召集相关专家进行了2次座谈和研讨,书面征求省级部门、行业协会、委内处室意见,同时在我委网站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30天,根据各方面反馈意见和代建制试点项目在代建单位招标过程中反馈的问题,对配套制度文件内容进行了修改。经报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同意,4月7日,《办法》配套制度文件正式印发,5月8日起施行。

二、总体结构及主要内容

(一)《陕西省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招标投标办法(试行)》

办法共三十条,对代建单位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文件内容、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文件内容、评标办法、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及代建合同备案等方面内容作出规定,用于规范实施代建单位招标投标活动。一是根据代建合同估算价划定招标项目范围,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采取资格后审,原则上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非涉密项目推行招标投标全过程电子化。二是项目单位作为招标人,依法依规自主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展代建单位招标工作,代建单位招标文件按示范文本格式和内容编制。三是规定投标人需具备的基本条件、投标文件编制内容以及否决投标的情形,明确代建单位招标时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是评标一般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专家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内随机抽取,重点评审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下浮率报价、项目管理和相应专业服务能力。五是对代建单位招标文件及代建合同进行备案管理,代建单位按中标合同金额的5%至10%给项目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

(二)《陕西省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招标文件备案办法(试行)》

办法共六章十八条,对代建单位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有关事项作出规定。一是项目单位在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并完成代建单位招标文件后,于拟发布招标公告3日前向备案机构提交代建单位招标文件备案报告,并附招标文件一式三份。二是备案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或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备案重点关注招标文件是否合法合规、备案是否及时、条款是否公平公正、是否采用代建单位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三是项目单位未办理备案手续、擅自修改招标文件、已备案不启动招标等情形,由备案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且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陕西省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合同备案办法(试行)》

办法共六章十六条,对代建合同告知性备案有关事项作出规定。一是要求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备案机构提交项目代建合同备案报告,并附代建合同一式三份。二是备案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或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备案重点关注代建合同是否合法合规、合同签订及备案是否及时、是否存在背离招标文件约定的实质性内容。三是已经备案的代建合同,如需签订补充协议,代建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原备案机构报告。原备案机构应根据有关规定和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意见,明确是否同意签订补充协议。四是项目单位、代建单位未按规定时限申请备案、擅自修改合同、签订阴阳合同等情形的,由备案机构监督责令整改,拒不整改且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同时纳入代建单位监管评价不良记录,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陕西省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监管评价办法(试行)》

办法共三章十二条,明确由我委负责对已开展代建业务的代建单位纳入代建机构库进行监管评价,省级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代建单位实施监督管理。一是代建单位监管评价按年度进行, 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每年度适时开展一次评价工作。二是监管评价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外部评议,运用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监管信息等方式,从合同签订、人员配置、前期工作、招标及合同管理、工程建设日常管理、信息报送、项目单位评价、代建目标、投标行为等九个方面综合考评打分,根据评价结果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在我委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更新代建机构库信息。三是将年度监管评价结果纳入下次代建单位招标评分奖惩范围,A级加2分,B级加1分,C级不加分,对D级的代建单位根据《办法》规定实施惩戒,两年内不得参与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工作。四是按规定将代建单位违法违约等信用信息归集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纳入代建单位信用档案。

(五)《陕西省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

代建单位招标示范文本根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陕西省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等编制,全文共分招标公告(邀请招标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及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等六个章节。一是代建单位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项目管理占比35%,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占比20%,勘察占比15%,造价咨询占比15%,招标代理占比15%,可根据项目实际代建服务内容相应调整各项服务所占权值。二是投标时均采用下浮率进行报价,规定取费基准价为初步设计概算批复金额。三是在评标标准设置方面,投标报价占比30%,服务方案占比30%,业绩和人员配置占比40%。同时,根据代建单位最近一次监管评价结果,在评标时给与相应奖励分值。四是制定了项目代建合同格式文本,分为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项目单位和代建单位同时分别签订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专业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