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部门责任,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巩固拓展大气污染治理与清洁取暖工作成果。认真落实《杨凌示范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及年度工作任务。持续开展清洁取暖优化提升行动,巩固散煤治理动态清零成果。完成2025-2026年度农村清洁取暖补贴户核定23,967户,落实补贴资金1438.02万元,通过电补(23144户)、气补(823户)方式精准发放到位,保障农村居民清洁温暖过冬。
二、扎实推进能源消费结构优化提升。积极推广清洁能源消费,全区2025年度天然气合同气量4542万立方米,同比增长7.3%,充分保障民生领域天然气供应。2025年全区天然气实际消费5151万立方米,同比增长4.27%。2025年,全区用电量约为11亿千瓦时,新能源上网电量约为4278万千瓦时。
三、加快推动供热结构绿色转型。不再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持续挖潜提升大唐杨凌电厂现有热电联产供热能力,推进新建居民住宅、商业综合体等使用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取暖。加快推进示范区医院自贸院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未来农业研究院等地热供暖项目。
四、从严落实产业准入政策。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坚决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严格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综合标准。将低能耗、高产值导向贯穿项目招引全过程,着力引进一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低碳产业项目入区。
五、着力推进电煤铁路运输结构调整。持续推进大唐杨凌热电电煤运输“公转铁”,督促其积极拓展铁路运输煤源,加强铁路运输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铁路专线运输顺畅。协调交通、铁路部门,加大对大唐杨凌热电有限公司铁路运煤的支持力度。
六、全力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牵头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1个,已完成销号。
下一步,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将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工作安排,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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